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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圖施工與工程界面整合

最近講授工地主任班施工介面管理課程,常需回答營造業工程師之提問,其中營建署所提供之講義對於『按圖施工』的定義最常被討論。 

『施工介面管理』講義原文:

〝施工中界面整合的工作相當重要,界面整合必須經過確實檢討相關設計圖面(包括建築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結構圖、給排水圖、電力圖、弱電圖及空調圖等)並在各分項施工計畫時確實繪製相關施工圖及大樣圖,將設計圖之矛盾處加以檢討,才能按所檢討之施工製造圖施工,這也才是”按圖施工”之原意。 

文中指出廠商應提施工製造圖,並按照其所提出圖說『按圖施工』,而施工製造圖應將設計圖之矛盾處加以檢討,意指施工中界面整合的工作應由營造廠負責。

講義如是說,而營造法規內容如何?以下即詳述法規內容及筆者說明。 

一、營造廠是否應繪製施工製造圖? 

依照營造業法第廿六條規定『營造業承攬工程,應依照工程圖樣及說明書製作工地現場施工製造圖及施工計畫書,負責施工。』明確規定營造廠應製作施工製造圖。

第卅二條、第卅五條規定『工地主任應依施工計畫書執行按圖施工』、『專任工程人員應督察按圖施工』明確規定承包商有按圖施工之責任。 

故營造廠製作施工製造圖並按圖施工已有相當明確之規定。 

二、施工製造圖是否應檢討設計圖並完成界面整合? 

營造業法雖未直接以文字敘述規定營造廠應完成界面整合,但在該法第卅七條 規定『營造業之專任工程人員於施工前或施工中應檢視工程圖樣施工說明書內容,如發現其內容在施工上顯有困難或有公共危險之虞時,應即時向營造業負責人報告。營造業負責人對前項事項應即告知定作人依定作人提出之改善計畫為適當之處理。

定作人未於前項通知後及時提出改善計畫者,如因而造成危險或損害,營造業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對於營造廠針對設計圖之矛盾處加以檢討時,若發現其內容在施工上顯有困難或有公共危險之虞時,有告知定作人之責,依定作人提出之改善計畫作後續之適當處理,而定作人有負及時提出改善計畫之責任。 

所以,營造廠在製作施工製造圖時至少要完成『清圖』的作業,將設計圖說矛盾或施工困難之項目告知定作人。而完成『清圖』作業是否就要達到完成界面整合的全部工作?這就有討論的空間了。 

近幾年來部分工程因『介面整合』失敗而發生無法彌補之缺失情況不勝枚舉,因此,常引發『介面整合』工作到底應該是由設計單位、監造單位或營造廠商來負責之爭議。 

依照前兩項說明,筆者建議意見如下: 

一、合約項目在編列『施工製造圖繪製費用』 

法規雖已規定營造廠應製作施工製造圖,但建議設計單位於編制工程合約圖說時應在合約項目編列『施工製造圖繪製費用』,並盡可能的詳列廠商所提施工製造圖之格式、項目及檢討項目。 

若工程本身牽涉到比較多種項目的施工界面整合,則應在設計圖說中明確指示營造廠應完成之界面整合工作項目。

如此操作或許會增加設計單位的工作量,但卻可提示投標廠商將未來實際工程進行施工界面整合之成本考慮在投標價中,避免營造廠於得標後再為施工計畫圖說內容與審查單位發生圖說規格之爭議。 

二、建議主管機關設立界面整合工程師 

工程界都瞭解到施工中界面整合的工作相當重要且影響完工成果甚鉅,但目前營造廠商對於界面整合工作多交由工地主任操作,但工地事務多繁忙,工地主任未必有時間或足夠的專業技術能解決或整合各種施工界面問題。 

建議主管機關在考量提升工程品質的前提下,除了善用已經步入軌道的品管工程師外,是否可以考慮培訓現有技術士或新增施工界面整合工程師,如此必定有助於提昇國內工程品質並減少因『施工界面整合』失敗而發生的工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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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kgogokim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